根据《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1〕26号)精神,2023年8月,县医疗保障局评估工作组对提交申请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情况,现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8月28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至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城南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C栋二楼)。
举报电话:0854-6824506
举报邮箱:2201418213@qq.com
附件:长顺县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
附 件
长顺县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评估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评估结果 |
1 |
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顺县朝顺店 |
长顺县长寨街道城南新区朝顺城市花园E区6幢1-12号门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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